荐客报备

日期:2020-11-10 17:05基本信息 已提交:0 人

1.所有推荐人员不得在本项目1000米红线范围内抢夺上门客户,如有发现,则立刻取消其资格。

2.经纪人需至少在推荐意向客户到访项目前30分钟录入该推荐客户的姓名、电话等基本信息。

3.被推荐客户的父母、子女或夫妻双方中一方已有来电来访的均不能再推介;推行人不得推荐自己。

4.系统即时筛查推荐客户信息,如果电话号码在系统中不存在,则初步认定为“新客户”,后期发现直系亲属已登记其他号码,则按判客细则实施。

5.被推行客户到访有效期为7天,即自推荐之日起7天内到访。

6.被推荐客户成交有效期为30天,即到访之日起30天内认购则视为推荐成功;超过30天视为无效。

结束时间:2022-12-31 00:00
已结束
      1 . 经纪人姓名
      2 . 经纪人手机号
      3 . 经纪人微信号
      4 . 经纪人身份证号
      5 . 客户姓名
      6 . 客户手机号
      7 . 客户微信号
      8 . 客户身份证号
      9 . 经纪人与客户关系
      10 . 客户意向购房时间
      11 . 意向房型
      12 . 意向面积
      13 . 其他补充

注意事项

1.所有推荐人员不得在本项目1000米红线范围内抢夺上门客户,如有发现,则立刻取消其资格。

2.经纪人需至少在推荐意向客户到访项目前30分钟录入该推荐客户的姓名、电话等基本信息。

3.被推荐客户的父母、子女或夫妻双方中一方已有来电来访的均不能再推介;推行人不得推荐自己。

4.系统即时筛查推荐客户信息,如果电话号码在系统中不存在,则初步认定为“新客户”,后期发现直系亲属已登记其他号码,则按判客细则实施。

5.被推行客户到访有效期为7天,即自推荐之日起7天内到访。

6.被推荐客户成交有效期为30天,即到访之日起30天内认购则视为推荐成功;超过30天视为无效。